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关于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监特食(司)函〔2020〕1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操作指南〉的通知》(市监特食发〔2023〕97号)要求,2023年开展了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组织专家对我市1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照检查项目开展了体系检查。通过体系检查,1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发现问题项118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的118个问题项全部整改完毕。